


省政府常務會議由省長召集和主持。主要♂任務是:及時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的重大決定和重要會議精※神;討論上報國務院的重要請示、報請省委審定的重要事項、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︾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重要議】案;討論決定政府規章(省政府令)、重要規劃以及有重要實質性突破的政策性々文件;討論決定跨副省長分工且需全面協調(確認)的事項;討論決定由省政府領導擔任負責人的議事協◤調機構不能自行決定的事項;討論決定涉■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可能產生廣泛社會影響的事項;討論決定政府預決算草案、重大□增支政策、重大項目資金安排,以及2000萬元以上的省級預算內基本①建設項目;討論通過表彰獎勵、命名和政紀處分等事∮項;通報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形勢;討論決定省政府工作其他重→要事項。